环保这潭“死水”靠什么来激活?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时言平 发布时间:2014-06-10

环境沦陷制造的生存之痛,已经成为民众生活中的噩梦。清新的空气被雾霾吞噬,干净的水源也遭遇流毒,更可怕的是,明明知道我们生存的环境已经危机四伏,人们却在无计可施中趋于麻木。最近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新闻周刊》透露,全国大多数城市的河道都已进入劣五类水的状态,甚至连当工业用水的资格都没有了。面对这个可怕的事实,人们禁不住追问:除了关注,我们最该做什么?

失去蓝天碧水,是大自然对人类过度透支的惩罚。面对惩罚,虚无的忏悔显然并没有多大意义,环境的改变最终还是取决于我们做了什么。保护和重建,绝不仅仅是口头上的关注和誓言,更是具体的行动和严厉的监管。

河道里的水源,甚至连当工业用水的资格都没有了,生命之源被污染,人们靠什么来维系生存?有人说:“我们不生产水,只做大自然的搬运工。”请问,大自然中还有多少纯净的水源可供搬运?饮鸩止渴,毒水横流,造就了环境沦陷时代人们的普遍命运,何其可悲!

环境污染带来的生存威胁,关乎着每个人的命运。按照常理,人人关心的问题,既是最迫切的问题,也是最容易形成合力去解决的问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面对环境危机,虽然很多人表现得悲悲戚戚,但并未付出实际行动。环保问题,正如一潭绝望的死水,在抱怨的嘤嘤嗡嗡声中不断恶化。

保护我们的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企业乱排污,地方盲目发展,公共监督和政府监管双管齐下,治理这些污染环境的行为其实并不难。但很多时候,无论是监督者还是监管者,都出现了选择性失明。个中原因恐怕更多的是政府没有承担监管职责,并弱化了民众监督的信心。

监督的广度和监管的力度决定着环保的格局和面貌。从法规制度上来看,制约乱排放行为的条条框框的确不少,但往往被虚置架空。甚至很多时候,条款本身也是混沌的,处罚力度更是充满了仁慈。在这种情况下,本应没有商量余地的环保问题竟然成了一场荒唐的博弈,即环境保护和地方发展的博弈。笔者认为,出现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某些群体对环保危机并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面对环境灾难,污染理应被视为公敌,不应该妥协。而要让环保的行动不至于在无谓的博弈中消解,就必须依靠制度的凌厉来保障监督和监管的效率。新的《环境保护法》已经出台,对涉及责任承担的各方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追责机制,政府是否依然置身世外,需要厘清;套在排污企业脖子上的绳子,是虚无的存在,还是通过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来加大约束力度,需要完善……总而言之,面对人人都将成为受害者的环境污染,监管和治理不仅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更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缺乏昂贵违法成本的束缚,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缺乏广泛的监督参与,缺乏切实可行的约束机制……环保问题只能成为意识里的危机、口头上的革命,僵持之下,尚有拯救可能的环境危机,最终或成为不可逆转的灾难。

只有有了公共的充分参与和法律规章的高压治理,环保这潭近乎绝望的“死水”才能在动态的监督和监管中澄清,才不会在无谓的博弈和推卸中加剧恶化。总之,只有每个人都承担起环保责任,这场针对环境的救赎才能取得实际成效,才能真正建设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