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当研“隐”查“患”

来源:中国矿业报社 作者:杨涛 发布时间:2017-04-25

从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可以发现,很多企业对各类安全事故可谓“未雨绸缪”,制定了不少防范措施,但有些措施只停留在对“患”的表面预防,缺少了对“隐”的深入研究,成为一些安全事故的导火索。

实践证明,在安全生产中,企业仅有“防患于未然”的预防措施还远远不够,如果缺少了对“隐”的深层研究以及对“患”的严查整改,再好的防范措施都是表面的,治标不治本,很难起到根治作用。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在安全生产中除了要对共性现象加以研究之外,还要重视对个性现象尤其是特殊产品及其属性特点进行研究,针对各类安全隐患产生的成因追踪溯源,并基于此提出相应的防范举措和预防手段,真正做到研“隐”查“患”。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监督部门和人员,除了要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职业安全防护设施等开展细致检查外,还要加强企业和员工对潜在风险尤其是化学品、火工品等危险品性能认知程度的检查,特别是要根据被查的不同单位、不同类别、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因地因事制宜,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杜绝千篇一律的表面化、形式化、程序化的检查,做到查实、查透、查深。

对企业来说,安全隐患是安全事故的源头,是安全生产的大敌,丝毫马虎不得。特别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工品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更要研“隐”查“患”,针对重点工序、环节、部位和人员,按照生产、运输、仓储、防火、防盗、使用、回收等流程,分门别类加以研究,有的放矢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研究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及其应对办法、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深层原因及其对策措施,对症下药,这样才可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