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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17年重点任务的第一项就是去产能,并且明确划定任务目标:今年要再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同时,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要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坚决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严控过剩行业新上产能。去产能必须安置好职工,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要及时拨付,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从这一系列的量化目标看,今年起,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的国有大型煤矿将可能集中进入关闭退出程序,人员分流安置、债务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将集中显现,去产能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任务异常艰巨。
就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煤炭价格出现回升和煤矿盈利状况好转,一些企业去产能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对去产能工作的顺利推进确实带来了更大难度。
而从企业角度看,其面临的压力也更沉重,难题也更具体,更实际。
全国政协委员、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文学在今年的提案中列举了去产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是职工分流安置难。他表示,内部退养和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职工自愿,政策空间小;政府在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托底帮扶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方面,缺少可操作性的政策,提供的岗位非常有限。煤矿职工再就业能力差。去产能的国有煤炭企业大部分是资源衰竭的老企业,转型难度大,产业单一,用于去产能中富余人员安置的岗位少。其次是资金保障难。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标准低,如2016年国家下拨河北省的专项奖补资金,按所需安置的职工人数测算,人均只有2.4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由于财政资金实力的差别有多有少甚至没有。煤炭企业资金紧张,尽管2016年煤价有所回升,但2012年下半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煤炭企业累计亏损严重,欠账多,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职工安置。第三是企业办社会职能负担重。按照中央的要求,2018年之前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必须完成,在没有移交之前,企业还需要担负运转费用和改造移交费用。国家相关政策提出企业要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但主导权在金融机构,同时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标准、办法和程序,很难推进。
事实上,围绕去产能,国家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但如何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去产能工作深入进行是目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张文学建议,应多措并举科学施策切实做好去产能工作。
首先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1998年以后下放到地方的国有老煤炭企业,去产能任务重、富余人员和遗留问题多,建议国家完善奖补资金分配办法,对这些企业给予一定倾斜政策,加大奖补资金支持力度。建议通过省级配套奖补资金、市县专项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多种渠道,筹集建立去产能专项资金。切实降低煤炭企业税费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煤炭产品增值税税率,同时从煤炭井下开采特殊性出发,扩大煤炭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确定需要扶持企业的具体标准,明确扶持目录,对生产经营正常、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职工安置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拓宽职工分流安置渠道。政府加强去产能职工再就业培训体系建设,提供转岗培训、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费用补贴等支持。完善相关操作政策,通过开辟新岗、购买服务、劳务输出等方式,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托底帮扶。制定职工安置支持政策,对于社会企业能够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的,政府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还要创新去产能市场交易手段。建立健全产能指标置换标准和市场化交易体系,促进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产能置换,推动全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建立职工安置与释放先进产能挂钩机制,对通过释放先进产能可以分流人员的项目可优先审批核准。建立职工安置与新上项目联动机制,对于安置去产能职工压力大的企业,在发展转型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简化审批程序。
在债转股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具体政策及债转股企业标准,明确指导目录,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推进金融行业与实体企业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对于上述问题,今年两会上,诸多代表委员都就此给予回应。
在职工安置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今年工信部还将有以下几项主要措施:一是在今年之内所有的“地条钢”全部清除。二是做好“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三是继续做好职工下岗安置工作。四是要防止边去边建,严格控制新增的钢铁产能。全国政协委员徐一帆表示,要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加大对“僵尸企业”、不合规不达标企业的整治力度;要与现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接,加大职工分流安置力度;还要探索建立省级置换产能交易平台。
在债务处置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卜昌森表示,去产能即将进入攻坚期,难度越来越大,建议国家能组织力量专门研究,出台相应政策,搞好顶层设计,更加注重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渠道,依法依规处置好去产能煤矿涉及的资产债务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王文娅表示,2017年山西省计划煤炭去产能2000万吨,占全国退出总量的13.3%,任务艰巨。今年山西预计需安置转岗职工2.2万人,需安置资金34亿元。压力不可谓不大。去产能不仅要让企业去掉落后产能,还要把企业扶起来,建议采取减税降费、降低缴纳五险一金比例、下调企业电价等措施,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让能存活下来的企业活跃起来,更好推动去产能工作落实。
在技术创新方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常振明表示, 作为企业的经营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创新,用科技的手段来补这个短板。因为供给侧改革的基本含义,除了削减旧的产能之外,还要增加新的供给,用这些新的供给来增加新的需求。而衡量新旧供给的一个标准就是科技含量,科技含量对于企业来说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别人没有的我有,大家都有的我的性价比、竞争力更强。要做到靠创新提高产品的质量。全国人大代表、山西潞安矿业集团董事长李晋平表示,煤炭去产能,一方面要考虑怎么减,但更应该考虑怎么将减法变加法?创新就是关键。山西潞安矿业集团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创新技术生产的一款以煤炭为原料的全合成高档润滑油通过了山西省科技厅成果鉴定,弥补了国内高档润滑油市场的不足,打破了合成润滑油这项技术一直掌握在国外几家大公司手中的局面。所以,要靠技术创新的力量,使得要去产能的煤炭变成了高端产品。
而在煤炭价格波动与去产能的相互影响这一问题上,全国政协委员、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认为,2016年以来钢铁、煤炭等资源产品价格回暖,源自去产能发挥效力。随着后续“三去一降一补”的不断推进,新技术不断推广,新需求不断出现,钢企、煤企转型成功可期。全国政协委员李稻葵则认为,黑色系资源价格上涨,只是前期超跌反弹、单纯压产量、相关企业补库存等因素叠加带来的结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方向有异,即便钢企、煤企效益转好,也不可持续,后面要补的课还有很多。
全国人大代表、大同煤矿集团董事长张有喜表示,国家宏观政策的有力调控,推动了煤炭产业从低端向中高端转变,由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增长转变。煤炭去产能可谓“一石四鸟”,即通过去产能促进了煤价回升、煤企效益提升、产能置换和安全生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煤矿盈利状况的好转,也有利于企业补还欠账,有利于地方增加财政收入和筹措配套资金,为去产能创造积极条件。
也有观点认为,影响价格和企业效益的因素有很多,去产能与价格涨跌、企业效益优劣不构成绝对因果关系。“三去一降一补”的举措与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等工作同步推进,去产能不影响开拓新市场,不影响科技创新,更不影响企业进行环保技术升级。恰恰是这些工作都做好了,才有望在去产能的同时保持企业高效益增长。从长远看,去产能是利用“有形之手”弥补“无形之手”的无序、盲目和开发,未来随着去产能进程告一段落,市场秩序和功能将更加健康,价格指挥棒将回到“无形之手”中,效益高低仍将取决于具体的企业发展策略。在此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周期性因素、货币因素、国际市场因素等影响,既不应该因为短期价格波动或者企业效益优劣,就半途而废、放弃去产能的初心,也不能为了短期“成绩单”好看,就放弃长远的利益。
而就业内广泛关注的煤矿减量化生产措施是否会继续实行以及如何实行这一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所明确的、有效推进煤炭去产能的一项重要配套政策。煤矿减量化生产措施实施的基本前提是,要有利于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煤炭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有利于煤炭职工按照法定劳动时间合理作息、增加煤矿检修时间,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从当前形势看,随着煤炭去产能的深入推进,一批无效低效产能加快退出,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超能力生产得到有力遏制,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2017年已没有必要再大范围实施煤矿减量化生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