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共伴生低品位难利用战略性矿产再评价启动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王琼杰 发布时间:2026-10-12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十五五”共伴生低品位难利用战略性矿产再评价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标志着“十五五”伴生低品位难利用战略性矿产再评价全面启动。
  按照《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及其变动情况的调查、核实、统计、评估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于今年4月份开始部署实施“十五五”动态更新矿产资源家底工作。“十五五”共伴生低品位难利用战略性矿产再评价作为矿产资源家底动态更新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摸清并夯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家底,推进增储上产将起到积极支撑作用。
  据悉,此次再评价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依托全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资料,聚焦“十五五”战略性矿产、兼顾其他重要矿产,以矿产资源实际开发利用情况为评价标准,调查掌握在产矿山共伴生低品位难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情况,对在产矿山和矿区资源储量进行再评价,重新估算资源储量,编制再评价报告,纳入国家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全面掌握我国矿产资源家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
  此次再评价范围为“十五五”战略性矿产以及银、硫、高岭土、砷、硒、叶蜡石、锶等重要矿产涉及的在产矿山和大中型矿区,奇缺、紧缺矿产的全部矿区。工作自今年9月份开始,根据宣贯培训、在产矿山评价、矿区评价、成果汇总复核和总结上报的进度安排,2030年底汇总形成“十五五”全国再评价成果报告。
  为保障此次再评价工作技术标准统一,确保工作成果真实准确,《技术要求》对如何确定再评价在产矿山与矿区清单、资料收集与分析、实际生产指标调整、确定指标、估算资源量与编制报告、技术评估、入库与资料汇交等进行了明确。
  此次再评价工作成果实施专项管理,评价结果不与相关税费等管理政策挂钩。工作成果应用方面,将指导矿业权人及有关单位参考再评价报告、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储量管理规定更新完成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提交储量核实报告。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将再评价报告作为储量报告审核工作的重要参考。同时将指导有条件、具备能力的调查队伍基于三维模型、采用大数据、AI等方法开展再评价工作,为常态化开展再评价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