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廊坊建“禁煤区”降低燃煤污染

来源:中国矿业报 发布时间:2017-01-05

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提出,把保定、廊坊市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并加快推进禁煤区“电代煤”、“气代煤”的实施,到2017年10月底前,争取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对禁煤区内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加速淘汰和改造替代;对禁煤区建成区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大幅降低区域燃煤污染;对禁煤区农村严格控制范围、统一相关政策,不加重群众负担、尊重群众意愿,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参照燃煤成本给予运行费用补贴,把好事办好,确保群众满意,实现预期效果。

《意见》还提到,农村“电代煤”时将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并推荐户内采暖设备选用蓄热式电暖器,尽量使用低谷电。同时,鼓励居民进行房屋保温修缮,县(市、区)组织农户对保温效果较差的房屋有序实施门窗、外墙保温修缮,修缮费用主要由农户自行承担,属地政府可统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申延同 梁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