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的山西样本

——山西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纪实

来源:中国矿业报 发布时间:2017-07-03

“王家岭矿2016年总产量522.81万吨,采区动用储量668.69万吨,采区回采率78.2%,达到国土资源及发改委等部门要求。截至2017年5月底,已预存土地复垦费用53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已缴清2016年及以前所有采矿权价款。”

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调研组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核查专家组来到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听取该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陈建的汇报,并分组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场查看了土地复垦治理、煤矸石治理工作后,十分赞许地说:“王家岭煤矿的矿业权勘查信息公示工作扎实细致,信息准确,详实地反映了煤矿的开采信息。”

这只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人信息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一个缩影。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和创新性很强的工作。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与其他省份相比,开展此项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缘何还能走在全国的前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许大纯揭开了谜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是放管服的具体体现,是矿政管理的一项改革创新。对山西这个矿业大省而言,更需要通过这样的改革创新来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章立制强培训

山西作为矿业大省,特别是近5年来采矿业年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高达66.1%,国土资源部门完善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强化资源保障意义重大。但山西矿种多,涉及面广,成分复杂,特别是通过几轮的资源整合,许多矿山多年处于停滞状态,尤其是非煤矿山情况更加明显。这些无疑增加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的推行难度。

俗话说,凡事再难,领导重视就不难。而山西省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制度之所以能起步早、见效快,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厅领导重视。

“每一项新的制度的推行,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只要我们敢于担当,善作善为,就一定能闯出一条新路。”在今年初的工作部署动员会上,许大纯掷地有声地说,“山西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必须要达到全省矿山企业全覆盖,走在全国的前列。”

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厅长,周际鹏亲自动员,讲政策、答疑惑、抓落实。他表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是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矿政管理改革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打造‘政府监管、企业自治、社会监督、信用约束’的矿政管理新格局,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监管效率,督促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说了算,定了干!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雷厉风行,把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作为今年厅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并列入2017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

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实际上,早在2016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就开始了前期的基础性工作。他们从制度规范入手,顶层设计,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山西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的通知》等9个制度规定,明确了省、市、县的职能和信息公示工作的时间表,细化了《办法》管理规定,矿业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要求,优化了内部工作流程,明晰了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从采集、填报到公示,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都比较强,开展全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成为重中之重。

“为了保证所有矿业权人参与培训,参加信息公示,我们采取了分级培训,分批次培训,统一编印教材,全程留痕的做法,先后下发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培训班的通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培训会议的通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非煤处副处长王俊明介绍,“我们要求各市县将培训通知送达到所有矿业权人手中,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记录在案,以备核查,防止出现通知不到矿业权人无法参加培训,或者矿业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导致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后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问题。”

各市、县局对此项工作也高度重视,对一些矿山企业多年停工、停产和矿山无人的情况,有的县局三番五次登门通知。去年国土资源部武汉培训结束后,山西省厅集中时间,按照方便企业、就近组织的原则,分北、中、南3个片区,6个批次,由省厅对部、省发证的1500多座矿山企业的矿业权人统一组织培训,统一组织授课。为保证培训效果,他们还要求省属五大煤炭集团有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参加培训,便于内部监督落实。各市、县局也按照省厅的做法,对各自发证权限范围的矿业权人进行集中培训,到2016年12月25日,全省培训工作全部结束,实现了全省矿业权人培训的全覆盖。

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切实把落实信息公示办法摆到了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年检制度改革、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办法,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确保信息公示工作顺利进行。他们在开展2016年矿业权年检工作的同时,具体对照信息公示办法做好过渡期的准备工作。2016年11月和12月,他们派出21名年轻的业务骨干,连续参加了部、厅举办的信息公示工作培训。

在此基础上,他们还组织市局、县(市、区)局矿管工作人员40人,市级登记矿山67人进行了信息公示集中培训工作。“通过不断地学习讨论,市、县两级矿政管理人员不论从思想上还是在业务能力上,都为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工作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为2017年初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毕研华说。

突出填报重核查

信息填报是基础。为确保公示率,推进和督促信息公示填报工作,山西省厅专门成立了督导组,深入6个市,对部分县和矿山企业进行督导和指导,解答市县管理人员及矿业权人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现场解决矿业权人在填报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

今年2月28日,山西省厅以厅函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填报情况的通报》,同时还建立了微信群和QQ群,每天了解信息公示进展情况,及时解答填报中反馈的各类问题。

“从今年1月1日全面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以来,我省的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通报,我省勘查项目公示位于全国第三位,采矿项目也处于全国前列。”山西省厅煤炭处处长索万和说。

全面、真实、准确是信息公示制度的生命。为了确保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真实可靠,山西省厅把抽查核查作为信息公示制度的核心,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的抽查核查工作。

“在抽取名单阶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为确保抽查名单达到省域全覆盖,根据我省矿业权分布情况和矿种及类型,按照兼顾区域平衡,确保公平公正,设定了30多条规则,进行了随机抽取。”王俊明举例说,如煤矿,除运城市外,其余10个市,每个市5个;铁矿主要确定在忻州市、临汾市、长治市、大同市抽取;铝土矿主要确定在吕梁市、长治市、忻州市抽取。在此基础上,对剩余矿山再进行随机抽取,避免了随机抽取时可能出现的矿种集中、地域集中的情况。

今年4月22日,山西省厅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抽查勘查项目和采矿项目实地核查名单,探矿权8个,抽查率为7%,采矿权174个,抽查率为5%。其中,县级核查14个,市级核查62个,省级核查106个。为了提高核查人员素质,5月19日,山西省厅举办了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核查人员培训班,对11个市局分管信息公示人员、有核查任务的14个县局有关人员和核查专家进行了核查培训,对实地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该厅还下发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山西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的通知》,明确了各级职责、核查要求,对异常名录列入认定和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问题进行了明确。每个核查组由3名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由采矿专业的专家担任组长,市、县安排一名同志全程参与,同时还制订了实地核查实施方案,保证了核查的时效性。

“我省从5月22日开始实地核查工作以来,已完成了运城市、长治市、晋城市28个项目的实地核查工作。其中,3个勘查项目全部合格;25个采矿项目中,16个煤矿拟列入异常名录10个、9个非煤矿山拟列入异常名录1个。”王俊明说。

核查工作,关键在人。据了解,山西省厅按照勘查项目、煤炭采矿项目、非煤采矿项目,采取专家自荐和公开选聘的方式,组建了省矿业权实地核查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共46名,专业涵盖地质矿产、采矿、选矿和矿政管理等,聘期3年,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聘任山西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抽查专家的公告(2017年第1号)》,接受社会的监督。为了完成核查任务,山西省厅还确定了山西省矿山调查测量队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并向省财政申请了经费25万元,测量队还自筹核查资金15万元,用于核查工作。

今年以来,临汾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加强底数管理、加强对矿业权人信息填报的督促指导和加强上下沟通原则,加强信息填报。2月28日,山西省厅通报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填报情况,该市以填报数量259座、填报率49.71%,公示数量237座、公示率45.49%的进度,排名全省第一。

“截至3月底,我市勘查项目应公示15个,实际公示15个,公示率100%;开采项目应公示535座,实际公示474座,公示率88.6%;未公示61座,均为采矿许可证在2016年过期的矿山。”临汾市局党组成员、测绘处处长杨剑青介绍。

加强研究树标杆

不干不知道,一干就能发现许多问题。山西省厅开展信息公示制度半年以来,既创造出了很好的经验,也发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

“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许多企业都是一次性缴清,该如何填写?”“对于没有生产的矿山,省规定不要求提交储量年报,矿山也没有提交年报,未开展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在是否提交矿山储量一栏内该如何填写?”“在核定开采回采率一栏,很多非煤矿山还不清楚最新各矿种‘三率’最低指标,仍然依照老标准进行填写,该怎么认定?”

针对山西省厅及市(县)局和核查专家在基层遇到的问题,调研组表示,要汇总梳理,加强研究,尽快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王俊明介绍,主要还是宣传教育不到位。部分矿业权人对信息公示工作政策理解不够,认识不够高,不清楚不进行信息公示的后果;有的对年检改革还不适应,填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够高;有的对信息公示存在侥幸心理,如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等,实际没有治理,但怕列入异常名录,填报了“是”,结果实地核查被发现;有的对此项工作不重视,对公示的信息不把关、不审查,随意填报,如设计回采率、核定回采率和实际回采率应填写采区回采率,却填写为工作面回采率;有的填报人员不负责任,填报的数字不准确,如土地复垦费填报的比较乱等。

“在少数基层管理部门还存在着督促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未能及时跟踪和督促矿业权人填报情况。我们在实地核查中发现,矿山企业漏填、误填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是采矿权价款填写较乱,有的是发证机关填报错误,有的矿山企业年损失量和年消耗量填报错误,有的矿山企业在废(矸)石利用表中未填写内容,而实际是大多数矿山都进行了利用等。”王俊明说。

而清库工作的不到位也直接影响了信息公示工作。“山西省作为矿业大省,采矿权数量较多,矿业权登记数据信息存有大量过期信息,加之我省经过两轮资源整合,还有部分政策性关闭矿山、停产矿山,实际上已不存在但因采矿许可证没有被及时吊销,仍在应公示名单中,没有及时进行清库处理,影响了公示率。从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来看,我省应公示3804个,实际公示3481个,还有323个没有参与公示。”王俊明指出。

据了解,对前段工作中发现的这些问题,山西省厅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将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

“对履行义务信息之外的栏目因为失误填写错误的,建议部里授权省厅可以进行修改。目前,山西省厅没有任何变动的权利,填报时对一些失误问题,没有办法改变,只能将其列入异常名录。要再移出的话,必须要以厅里的名义正式文件上报信息中心才能修改,这样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周际鹏表示,“我们进一步加强矿业权人的信用约束工作,强化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管。按照实地核查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核查工作,及时对核查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异常名录的列入和移出管理,同时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和加大培训力度,统一矿业权人的思想认识,特别是对一些填报内容的理解,要达到全部统一。”

“通过信息公示,可以有效提升我们企业的资源管理水平,督促我们在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下工夫,促使公司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煤炭生产再创新水平、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努力建成‘煤-电-运’一体化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千万吨级精品能源企业。”陈建说。

而部调研组通过对山西省为期3天的实地调研,也是收获颇丰,深深感受到了山西省厅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悄然带来的变化。

“今年是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的第一年,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调研组组长、国土资源部储量司监督处处长黄学雄表示,“山西省是资源大省,也是经常在矿政管理方面出经验的省份。山西省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研组的这次调研和省厅的总结提升,尽快把经验上升为制度,形成可复制的模板在全国推广。”□